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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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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手机号码:13656666944

邮箱地址:luodan@zedalawyer.com

执业证号:13301200810277990

执业律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85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楼

立案与量刑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3.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2.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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