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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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量刑减轻的情节: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18条);
2.未遂犯(刑法第23条);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
4.自首(刑法第67条);
5.立功(刑法第68条)。
二、减轻刑事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1、减轻刑事责任以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为前提。减轻刑事责任是在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刑事责任确定之后加以考虑的问题,因而,其前提是有犯罪行为存在,并且应该对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追究刑事责任。
2、减轻刑事责任是相对于同种犯罪依法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的减轻。减轻刑事责任虽然是一个具有独立意义的概念,但减轻刑事责任的存在要以刑事责任的实际存在,即行为人应承担刑事责任为前提。减轻刑事责任是对同种犯罪应负的刑事责任的减轻。
如15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后,要减轻刑事责任,这种减轻是相对于成年人无特定事由情况下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应负的刑事责任而言的,而非空泛的,无参照物的减轻。
3、减轻刑事责任是依法减轻。我国刑法虽未明确使用减轻刑事责任一词,但减轻刑事责任的内容则是法律明文加以规定的。因此,刑事责任不能任意减轻,而必须依据刑法中所规定的减轻刑事责任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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