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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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了“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与“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的条文。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减轻量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已满七十五岁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较于之前的条款,修改后的这一款限制了减轻处罚的幅度,对于已经确定予以减轻处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该款的立法原意是统一量刑标准,准确量刑,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二)如实供述可以减轻处罚
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典型的自首包括两个条件,一是主动投案,二是入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另外有一些行为虽然严格来讲不符合自首的特征,但法律也将其视为自首。
(1)被采取强制措施(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且能够如实交待主要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
①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②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③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④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⑤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3)交通肇事后一般不逃逸即可视为自首,包括留在现场等候处理或者为抢救伤员离开事故现场。 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必须如实供述同案犯的罪行;如果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多起犯罪行为,但只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二、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
减轻处罚情节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包括:
(1)低于整个法定刑的最低刑判刑,如抢劫罪判3--10年有期徒刑,最低刑是3年有期徒刑,减轻处罚判决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更轻的刑种:拘投、管制。遇到有排列刑种时以最低的刑种算。如盗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这当中法定最低刑是管制,减轻处罚则可以免予刑事处分。
(2)低于某一量刑幅度的最低限度判刑,如抢劫罪有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和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两个量刑幅度,在低于第一个量刑幅度最低刑判刑的,是在整个法定刑以下判刑,在低于第二个量刑幅度最低刑即10年有期徒刑以下判刑的也是减刑,这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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