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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量刑

被超期羁押的国家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生命安全以及财产权利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最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那,大家知道公民被超期羁押的国家赔偿数额如何计算了吗?

  被超期羁押的国家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5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第十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5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刑事赔偿

  ()赔偿请求人有证据证明财产与尚未终结的刑事案件无关,经审查属实的;

  ()终止侦查、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在解除、撤销强制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立案后超过两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对生效裁决没有处理的财产或者对该财产违法进行其他处理的。

  但有第三项至六项规定情形之一,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被超期羁押的国家赔偿数额如何计算的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从上文介绍可知,犯罪嫌疑人或者服刑人员被超期羁押的,在释放之后可以要求国家赔偿,而国家赔偿的数额计算方式是超期羁押的天数X315.94。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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