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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量刑

减刑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可以延长吗?

在监狱服刑的罪犯认为自己已知悔改,服刑期间遵守监规,符合减刑条件,那么可以向监狱提出申请,然后由监狱提请人民法院审理审查。那么,减刑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可以延长吗?减刑的条件有哪些?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减刑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可以延长吗?

  人民法院对提请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审理时,一般是二个月内审理完毕,如果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九条 【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二、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减刑的主体条件

  根据刑法规定,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于下列三类犯罪人员,限制适用减刑:

  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限制减刑;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而被判处死刑缓刑执行,限制减刑;

  3、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限制减刑。

  需要注意的是,限制减刑并不是不能减刑,而且要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

  (二)减刑的适用条件

  现行刑法等法律已经明文规定,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具体如下:

  1、悔改表现。通常包括: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2、立功表现。通常包括:

  (1)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2)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4)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5)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3、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以上就是本文减刑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可以延长吗的解答,此外还介绍了减刑条件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人民法院对监狱提请的减刑案件的审理,一般在两个月内就审结,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对此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问题,不妨在线给律师留言,我们将以专业的角度为大家解决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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